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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补充遴选自治区级药品检查员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9-01 11:35:03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药监局各处、检查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级药品检查员层级评定实施方案(试行)》,现就补充遴选自治区级药品检查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遴选人员范围。我区从事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工作,且未被聘为自治区级药品检查员相应序列的人员。

(二)遴选序列。药物非临床检查员、药物临床检查员、药品生产检查员、药品流通检查员、医疗器械临床检查员、医疗器械生产检查员、医疗器械流通检查员、化妆品研制检查员、化妆品生产检查员、化妆品流通检查员等10个序列。

二、遴选条件

(一)熟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以及相关规定,具有较强的观察分析、沟通交流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应具备相应专业背景、学历要求。

(三)具有相应的现场检查能力,并经上岗培训合格,原则上应当具备1年以上药品检查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四)有关岗前培训要求:已参加第一期自治区级药品检查员(医疗器械)岗前培训班(2024年3月11日-3月16日)、第二期自治区级药品检查员岗前培训班(2024年4月8日-4月13日)、2024年度职业化专业化专职药品检查员培训暨岗前培训班(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药品检查员岗前网络培训班(2025年5月12日-5月17日)、2025年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年度培训暨岗前培训班(2025年7月21日-7月25日)并取得结业证书;申请药物临床检查员序列的,还需参加药物临床试验检查员专题领学班(2025年3月23日-3月28日)并取得结业证书。

(五)已取得国家级药品检查员资格的,填写《内蒙古自治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初聘申请表》,可直接纳入相应序列的自治区级药品检查员库。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通过以下网址进入检查员初聘申请页面:http://219.148.175.142:8502/f/ab32b91e,下载药品检查员初聘申请表(模板),完成线下审批盖章,再按照《药品检查员初聘申请操作手册》进行填报。

(二)单位推荐。按照遴选标准,各相关单位择优推荐检查员,对《内蒙古自治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初聘申请表》进行审批、盖章。

(三)盟市初审。盟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盟市市场监管局初审操作手册》进行资格审核,择优遴选提出审核意见报送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

(四)资格评定。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按照相应检查类型的岗位准入标准和资格条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定,合格的,拟聘任为自治区级检查员。

(五)公示与聘任。聘任名单在自治区药监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自治区药监局正式聘任,纳入自治区药品检查员库,并颁发药品检查员证。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遴选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0日。

(二)请各盟市市场监管局于9月10日前组织完成本盟市申报、初审工作,盟市局初审确认后提交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审核,通过遴选审批后即被评定为自治区初级药品检查员,其他有关层级评定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药品检查中心联系人:张洁,联系电话:0471-3968466;

张晓丹,联系电话:0471-3591376

系统技术联系人:张鑫,联系电话:13039552439。

附件:1.药品检查员初聘申请操作手册

             2.盟市市场监管局初审操作手册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药品检查员初聘申请操作手册.doc
盟市局初审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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