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内蒙古医院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医院协会 发布时间:2017-02-24 08:50:00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及相关单位,医院协(学)会:
根据自治区社团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同意,内蒙古医院协会定于2017年2月24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内蒙古医院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
2、举办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大讲堂。
二、时间及地点
1、会议时间:2017年2月24日至2月25日,24日上午报到,会期一天半,下午2:00—6:00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2、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香格里拉大酒店(锡林郭勒南路5号)
三、参会人员
1、自治区卫计委领导及有关负责人。
2、各盟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荐内蒙古自治区医院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候选人的通知》(内卫计医函〔2016〕749号)上报推荐的医院协会会员(包括蒙医、中医医院),名单见附件1。
四、其他事宜
1、会议不收取会务费,参会代表交通费自理,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
2、请会员代表准时出席会议,履行应尽的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会员代表,请委托人员参加会议,并填写《选举委托书》。
3、请各盟市卫生计生委务必在2017年2月18日之前,将参会会员回执表统一发送到内蒙古医院协会邮箱。
邮箱地址:nmgyyxhgg@163.com
联系人:冯鲜桃 乔 静
内蒙古医院协会
2017年2月15日
附件1.:医院协会会员、理事名额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