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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26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拟支持盟市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6-02-26 08:57:59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2026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的通知》(国卫办体改函〔2026〕4号)、《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竞争性遴选工作的通知》(内卫体改字〔2026〕22号)明确的工作程序,拟确定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按行政区划排序)3个提升项目实施盟市。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3日。如对结果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处、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联系电话:0471—4894859、0471—4193016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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