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6-02-12 16:24:03
国卫药政发〔202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商务厅(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药监局:
为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管理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国家药监局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
2026年1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