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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公示2025年度拟许可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5-12-09 16:27:35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于2025年12月5日,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组织专家对2025年度申请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4家医疗机构6台(套)进行了评审,现对拟许可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单位进行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配置许可有疑议,可以直接向我委反映。
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盟市 | 申请配置单位名称 | 设备名称 | 阶梯配置 | 评审结果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 医用直线加速器 | 临床实用型 | 通过 |
通辽市 | 通辽市人民医院 | 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 | 临床实用型 | 通过 |
通辽市 | 通辽市人民医院 | 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 | 未实施阶梯分型 | 通过 |
通辽市 | 通辽市人民医院 | 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 | 未实施阶梯分型 | 通过 |
通辽市 | 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医院 | 医用直线加速器 | 临床实用型 | 通过 |
赤峰市 | 赤峰市传染病医院 | 医用直线加速器 | 临床实用型 | 通过 |
受理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 系 人:汪德国
联系电话:0471—4896106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