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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的通知

发布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4-06-04 15:15:41

国卫医政发〔2024〕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

为进一步提高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就进一步做好城市医院支援县医院(含县中医院,下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城市医院支援县级医院工作

(一)支援关系。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结合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医疗人才“组团式”支援帮扶工作要求按照统筹布局、分区包片”的原则,确定省内支援关系,原则上由城市三级医院支援帮扶县级医院,重点对未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和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县医院开展支援帮扶各地要充分利用好已有合作系,避免重复布局、一刀切,合理有序地建立支援关系。国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开展支援工作。

(二)支援形式。在深入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医疗人才“组团式”支援帮扶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现状、发展规划、县医院学科发展需要等,采取“一对一”为主,“一对多”为辅的形式进行支援帮扶根据受援单位需求,城市医院优先选派素质好、业务精的管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技术帮扶,确定派驻人员数量和派驻时间。开展帮扶的城市公立三级医院对牵头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县级医院要至少派出3名以上专家给予医疗、药学、护理、管理等常年驻守指导。

(三)重点工作。一是提高县级医院管理水平城市医院应参与县级医院重大决策,帮助县级医院优化管理架构,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健全绩效评价与薪酬分配体系,提高医院管理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城市医院要根据县级医院发展现状县域内医疗服务需求,帮助县级医院制定临床专科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诊疗科目,加强县域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急危重症患者抢救能力和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培养专业人才梯队城市医院通过师带徒、跟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形式,为县级医院培育一批骨干人才城市医院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要招收县级医院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县级医院要把派驻人员纳入本院医务人员日常管理排班。四是完善畅通转诊机制。畅通城市医院和县级医院之间的转诊通道,确保及时转运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二、组织城市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支援关系。市级及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网格化布局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专科联盟为载体,安排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选派医务人员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支援形式。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选派医务人员到社区服务中心开展巡诊带教培训,通过集中授课、教学查房、病例讨论等多种方式带动提升能力水平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周至少3个工作日有城市医院人员派驻,驻人员不少于3名,且派驻人员为中级以上职称。引导城市医院的全科医师通过多机构执业方式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三)重点工作。一是推进资源下沉共享通过建立常态化联合门诊、联合病房、专家工作室等方式,促进人才、技术、服务可持续下沉共享,引导三级医院普通门诊患者选择基层首诊结合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基础和群众需求,推动城市医院医疗适宜技术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相关特色科室建设。是建立联系机制。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要积极开展面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辖区居民的远程医疗服务和互联网诊疗服务畅通双向转诊渠道,要根据社区居民的就诊需求,将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沉三是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医师通过对口支援、多机构执业、购买服务等形式,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平台开展签约服务

三、部署县级以上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一)支援关系。市级及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载体,组织城市二级医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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