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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命名2021-2023年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发布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4-03-21 15:16:02

国卫人口发〔202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持续优化生育政策,积极探索出台生育支持措施,努力营造生育友好社会环境。各地广泛深入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把评选活动作为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国卫人口函〔202314有关要求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认真组织评选工作,以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为对象,坚持严格标准、好中选优、示范引领,经过县级申报、市级初选、省级推荐,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推荐上报了2021年以来在生育友好工作中重点突出、成效明显、群众满意,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100个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国家卫生健康委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对候选单位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并征求了相关部委和单位的意见,决定授予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100个单位“2021-2023年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各地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健全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为推动我国人口高质量发展出更大贡献。

附件:2021-2023年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25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2021-2023年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北京市

昌平卫生健康委员会  

怀柔卫生健康委员会

天津市

河西卫生健康委员会  

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北省

石家庄长安区卫生健康局

邯郸市大名县卫生健康局

邢台市南宫市卫生健康局  

廊坊市香河县卫生健康局

衡水市桃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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