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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指导手册》的通知

发布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3-12-07 16:09:17

国卫办财务函202337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预算管理医院:

指导公立医院认真执行《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财会〔20195、《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公立医院》财会〔202126、《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规范》国卫财务发〔20214),加强相关政策规定的衔接统一,推动成本核算工作深入开展,我们研究制定了《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指导手册》(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各医院参照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确保成本核算相关政策规定衔接统一

(一)明确成本核算对象。医院的业务活动一般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活动。医院在开展成本核算时,需业务活动中的医疗活动作为基本成本核算对象,具备条件的医院可以探索按医疗、教学、科研、预防进行成本核算

(二)开展多维度成本核算。为确保成本数据与财务会计数据的同源性和一致性,医院应当在会计核算时对费用科目设置明细科目或开展辅助核算并按照人员经费药品费等成本项目进行费用归集在此基础上医院应当根据管理工作需要开展医院全成本、医疗全成本医疗成本医疗业务成本等多维度成本核算。

(三)推进多层次成本核算。科室核算单元是成本核算的基础。医院应当依据服务性质将科室划分为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医疗辅助类、行政后勤类科室,其中临床服务类科室可依据实际分为门诊科室和住院科室医院应当开展科室诊次床日成本核算具备条件的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医疗服务项目、病种、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等成本核算工作

确保成本核算工作有效推进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及疾控主管部门要立足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结合所属(管)医院不同层级规模、管理基础、信息化建设等情况,推进成本核算工作方案,强化调研和指导培训进一步提高成本核算质量和水平医院要切实强化组织实施,成立成本核算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承担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的职能部门合理设置岗位,建立成本核算工作流程规范开展成本核算并结合运营管理目标不断推进成本核算工作做深做实做精做细提升内部管理效率

2025年底争取实现三级医院全部开展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DRG成本核算二级及以下医院全部开展科室成本核算诊次成本核算床日成本核算逐步开展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DRG成本核算2030年底力争所有医院均开展上述成本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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