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3-10-10 09:42:46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教育(体育)局,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3〕349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今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全国宣传主题为“促进儿童心理健康,共同守护美好未来”。各盟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局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创新科普宣教形式,组织开展并指导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等开展适宜的主题宣传活动。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做好精神卫生日宣传和指导工作,积极传播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知识,提高公众心理健康素养。
二、各盟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局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本地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情况,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压实工作责任,完善支撑保障政策,共同推动精神卫生相关工作。
三、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要积极会同教育等部门,开展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并及时梳理汇总出好的经验做法加以推广,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宣教工作常态化。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处。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联 系 人:曹 静
联系电话:0471—6946143、6944931(传真)
电子邮箱:yzygj_wjw@nmww.gov.cn
自治区教育厅
联 系 人:胡宇慧
联系电话:0471—2857002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