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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区青年医师知识竞赛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3-06-09 21:31:14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加强青年医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在第六个“中国医师节”期间,组织开展“全区青年医师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按照“全员参与、公平竞争”的原则,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激励广大青年医师切实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充分展示新时代医务人员良好精神风貌。

二、竞赛内容

(一)临床医学基本理论知识。

(二)医疗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

(三)医疗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

三、竞赛形式

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预赛。由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各地通过预赛或遴选的形式确定参加决赛队伍,具体形式由各盟市结合实际确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医院和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参加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预赛。

(二)决赛。由自治区医师协会负责组织,参赛选手现场答题,题型分为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三种类型。

四、参赛范围和组队要求

(一)参赛范围。全区各级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青年医师。每支代表队的参赛选手须来自同一医疗机构的在岗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内,既往无医疗事故和违纪情况。

(二)组队要求。全区通过预赛共选拔15支代表队参加决赛,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从所属医疗机构中选拔1支队伍,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医院和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各医院中各选拔1支队伍参加决赛;包头市卫生健康委从辖区医疗机构中选拔2支队伍参加决赛;其他各盟市卫生健康委从辖区医疗机构中选拔1支队伍参加决赛。每支代表队由3人组成,其中领队1名、参赛医师2名。

五、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根据个人决赛成绩,分别评出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医师知识竞赛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二)团体奖。根据团体决赛成绩,分别评出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医师知识竞赛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个人奖和团体奖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颁发证书和奖牌。获奖单位可对参赛选手给予适当奖励。

六、进度安排

(一)预赛。7月14日前,各地完成预赛或遴选工作,并将结果报自治区医师协会。

(二)决赛。8月18日,具体地点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此次竞赛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自治区医师协会承办,各地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参赛相关工作。

(二)竞赛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勤俭节约办赛。

(三)其他通知中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医师协会联系。

联 系 人:王彩云、刘 冰

联系电话:0471—5615087、5300830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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