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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

发布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3-06-09 21:30:01

国卫办医政函〔2023〕1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医药局、疾控局:

 

根据《关于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政函2023〕27号)要求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确定81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城市地级市和直辖市的区)。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试点工作,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研究解决试点过程遇到的问题,确保试点取得实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2023年526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城市名单

序号

省份

试点城市(区)

1

北京市

朝阳区

2

石景山区

3

顺义区

4

天津市

滨海新区

5

河北区

6

河北省

邢台市

7

邯郸市

8

沧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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