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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发布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3-05-11 09:16:16

国卫医急发〔2023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教育教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审计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主管部门、药监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审计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疾控主管部门

根据机构设置和工作需要,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对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和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本通知调整省级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

国家卫生健康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审计署       务院国资委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国家药监局

202358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关于调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解读

 



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

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一、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以下简称纠风部际工作机制)职能

负责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督促检查纠风部际工作机制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

重大问题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二、纠风部际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及工作架构

纠风部际工作机制成员单位为: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审计署、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共14个部门。

纠风部际工作机制的领导机构为纠风部际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国家卫生健康委作为牵头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纠风部际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组长,有关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纠风部际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副组长

纠风部际工作机制在国家卫生健康委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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