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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3-05-11 09:14:08

国卫医急函〔20237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教育教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审计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主管部门、药监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审计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疾控主管部门

现将《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审计署        务院国资委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国家药监局

202358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解读

 

 

 

 

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

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健全完善行风治理体系,重点整治医药领域突出腐败问题,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健全完善新时代纠风工作体系

(一)强化纠风工作思想体系建设。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行风治理体系任务要求,围绕加快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围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纠风工作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二)优化纠风工作管理体系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优化调整纠风机制成员单位,保证纠风管理体系与部门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相衔接。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在纠风工作中的协调组织与指导作用,建立健全纠风机制成员单位间、与纪检监察机关间的定期会商机制。

(三)实化纠风工作惩防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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