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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妇幼健康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3-03-23 09:49:41

按照全区妇幼健康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推荐工作的相关要求,经旗县级自评推荐、盟市审核推荐、自治区复核确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拟通报表扬全区妇幼健康服务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70名、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6个,现将拟表扬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471—6946039、6927989

电子邮箱:fyjkc_wjw@nmww.gov.cn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8号楼

附件:全区妇幼健康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名单

2023年3月20日

字100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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