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公布第一批自治区级医养结合示范地区和示范机构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3-03-03 09:36:42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内卫人口字〔2020〕216号)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一批自治区级医养结合示范地区和示范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口字〔2022〕369号)要求,经过自评申报、盟市推荐、评估验收、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一批自治区级医养结合示范地区和示范机构,现予公布。
示范地区和示范机构要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切实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为推动全区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第一批自治区级医养结合示范地区和示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23年3月2日
附件
第一批自治区级医养结合示范地区和示范机构名单
一、医养结合示范地区(10个)
1.呼和浩特市玉泉区
2.包头市东河区
3.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
4.兴安盟阿尔山市
5.通辽市科左中旗
6.赤峰市松山区
7.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8.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9.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
10.乌海市海勃湾区
二、医养结合示范机构(20个)
1.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城颐康养老院
2.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郊恒康安养院
3.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奥林老年公寓护理院
4.包头市东河区滨河老年公寓老年慢病康复医院
5.呼伦贝尔市长征康养服务中心
6.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华颐老年病防治院
7.兴安盟光荣院
8.兴安盟社会养护院
9.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
10.通辽市开鲁县东风镇中心卫生院
11.赤峰舒心中医蒙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