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发布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3-01-13 16:09:42
2023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网上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24时。请考生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2022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2023年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现场审核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5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二、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原则上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的,成绩两年有效。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时间如下:
类别 |
时间 |
临床类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
2023年6月3日-14日 |
中医类别(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 |
2023年6月3日-11日 |
口腔类别 |
2023年6月3日-8日 |
公共卫生类别 |
2023年6月3日-4日 |
三、医学综合考试
蒙医、藏医、维医、哈萨克医实行纸笔考试。其他类别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军队现役人员加试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相应内容。除蒙医、藏医、维医、傣医、哈萨克医、中医(朝医)专业、中医(壮医)专业外,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考试时间如下:
(一)计算机化考试
时间 级别 |
8月18日(星期五) |
8月19日(星期六) |
8月20日(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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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
13:30-15:30 |
9:00-11:00 |
13:30-15:30 |
16:30-18:30 |
9:00-11:00 |
13:30-15:30 |
16:30-1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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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执业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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