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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3-01-05 18:59:49

国卫办医政〔202245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精神,加强医院疼痛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决定在全国开展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现将《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联系人:钟旭、张牧嘉

联系电话:010-68791885、68791778

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联系人:段华鹏

联系电话010-59957760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202212月22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探索建立医院疼痛综合管理制度规范医院疼痛综合管理流程,提升疼痛综合管理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定数量的医院开展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医院)。发挥试点医院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疼痛综合管理。建立健全医院疼痛综合管理制度,规范疼痛综合管理流程,提升疼痛诊疗能力相关技术水平力争实现试点医院门诊、急诊和住院患者及时获得疼痛诊疗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就医满意度。

二、试点工作内容

建立疼痛综合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建立全院疼痛综合管理制度根据疼痛综合管理流程有关要求(见附件1)制定全院疼痛综合管理流程,统筹各相关科室,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科室之间的协作。鼓励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全院疼痛综合管理智慧化建设。

提高医务人员疼痛诊疗能力医务人员在各医疗环节对患者原发疾病进行诊断及治疗的同时应当提高疼痛管理意识重视患者疼痛主诉,全面评估患者疼痛病情,规范开展疼痛诊疗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疼痛治疗中的作用。医院应加强对相关专业医务人员(麻醉科医师、疼痛科医师、各相关科室医务人员)的临床培训、模拟演练和考核测评提升疼痛诊疗水平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疼痛诊疗服务。

探索建立院内激励机制建立疼痛综合管理相关工作特点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体系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以及做出突出成绩的疼痛综合管理医务人员和有关行政人员予以一定的政策倾斜提高工作积极性

)发挥试点医院示范带作用。各试点医院应当定期组织疼痛综合管理规范化培训,大力推广疼痛综合管理理念,发挥辐射带动效应通过帮扶、协作、接收进修等形式,将疼痛综合管理经验向其他医疗机构推广鼓励试点医院结合自身实际,在确保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创开展工作。鼓励有条件的试点医院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疼痛管理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加强对患者及家属的健康宣教。医院应当开展疼痛相关知识的健康宣教,对患者及家属开展疼痛自我评价知识科普,提高患者及家属对疼痛的正确认识,提升社会对疼痛相关知识的认知度。

三、试点医院基本条件

(一)二级以上医院

(二)具备麻醉科或疼痛科

(三)具备开展疼痛诊疗专业技术人员

具备良好的疼痛综合管理工作基础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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