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全国消除疟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

发布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2-06-20 19:57:20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国消除疟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271号)要求,在逐级推荐、层层把关的基础上,经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拟表彰先进集体100个、先进个人297名。

  现对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日期为2022年6月20日-25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如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以便于了解核实情况。联系方式如下:

  受理电话:010-68792380,2342(传真)

  电子邮箱:tuhong@nipd.chinacd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邮政编码:100044

  特此公告。

   

  附件:全国消除疟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全国消除疟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2018版权所有    内蒙古医院协会    蒙ICP备17003977号-1    主办单位:内蒙古医院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