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1-12-30 10:44:27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内蒙古民族大学、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年初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冬春季节又历来火灾高发易发,卫生健康行业领域服务对象特殊,场所人员密集,加之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加大等多种因素叠加,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统筹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喜庆安康的节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国家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始终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不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抓好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预防较大和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重点场所部位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
各地区、各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和冬春季气候特点,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突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薄弱部分,立即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特别是医疗卫生机构要突出人员密集区域、易燃易爆场所、危险化学品、生物实验室、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燃气锅炉、电气线路、高层地下建筑、食堂餐厅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着力排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等重大风险,清除重大隐患,防控重大事故。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层层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对事故隐患整改不认真、不彻底的,按照相关法律和“四个一律”的要求,严肃查处,确保隐患查的出来、整改到位。
三、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全力保障和谐稳定
各级医疗卫生行政机构要严格强化门诊、急诊管理,合理安排人员,优化服务流程,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要对血液透析、放化疗、孕产妇等患者,保证提供正常的医疗服务。要统筹调配特殊药品、血液、特殊耗材等资源,确保满足孕产妇、急诊手术患者、急性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人群诊疗服务需求。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做到流程规范、质量可靠,确保“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加强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医疗救治,确保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加强院感防控管理,严格落实重点科室、重点环节院感防控措施,做好医疗机构内人员个人防护以及环境通风、物表消毒,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要做好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合季节性和节假日特点,突出抓好当前重点传染病防控,加强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报告和事故应急处置,进一步做好公共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做好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要全面加强“平安医院”建设,落实好单位内部各项安全措施,防止各类安全事件和治安、刑事案件,严防个人极端暴力犯罪。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源头预防,梳理排查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人员信访矛盾,及时化解和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四、认真开展值班值守,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要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信息,提醒、引导公众和企业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要高度关注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舆情动态,做好舆情研判,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安全事故。
2021年12月28日
抄送:自治区安委办、应急厅、消防救援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