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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机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2021年11月19日)

发布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1-11-22 09:20:34

 

现将部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属医疗机构近期公开通报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转载如下:
  一、浙江省立同德医院郭晓玲为通讯作者、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周凤如为第一作者、湖州市中心医院潘治平为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DLX6-AS1 functions as a competing endogenous RNA for miR-577 to promote malignant development of colorectal cancer”,经查,系存在编造研究过程、违反科研伦理及不当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
  1.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郭晓玲:取消其中西医结合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由十级降聘为十一级,2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及专业技术岗位等级,3年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5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人才、科研项目,收回相关科研奖励和版面费,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2)对第一作者周凤如:专业技术岗位由八级降聘为九级,2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及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撤销2019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3年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5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人才、科研项目,收回相关科研奖励和版面费,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3)对其他作者沈锋、黄路桥、蔡珂:取消申报各级各类人才、科研项目资格1年,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2.湖州市中心医院对共同第一作者潘治平作出如下处理:取消申报各类各级科研项目资格1年。
  (通报链接:https://www.zjtongde.com/index.php/Index/newsContent/id/3743
  二、浙江省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李科为通讯作者、王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ROR1-AS1 induces tumorigenesis of colorectal cancer by affecting Wnt/β-catenin signaling pathway”,经查,存在代写、数据造假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1.对第一作者王伟:取消申报职称、各类科研计划项目、成果奖励、人才项目资格5年,取消近5年获得的医院荣誉,扣除其绩效工资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至专业技术十级,将其违规失信行为记入学术诚信档案,通报批评。
  2.对通讯作者李科:取消申报职称、各类科研计划项目、成果奖励、人才项目资格5年,取消近5年获得的医院荣誉,扣除其绩效工资1个月,将其违规失信行为记入学术诚信档案,通报批评。
  (通报链接:http://www.hzhhyy.com/index.php/Home/Index/detail/cate_id/101/id/5062.html
  三、浙江省宁波市第九医院何亚光为通讯作者、余秀国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PVT1 functions as an oncogene in human colon cancer through miR-30d-5p/RUNX2 axis”,经查,系存在数据造假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1.对通讯作者何亚光:取消申报科技计划(基金)项目及科技报奖资格,担任论文、课题、基金、报奖等评审专家资格5年;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及书面检查;扣罚绩效工资3个月;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通报批评。
  2. 对第一作者余秀国:取消职称职务晋升资格3年;取消申报科技计划(基金)项目及科技报奖资格,担任论文、课题、基金、报奖等评审专家资格5年;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及书面检查;扣罚绩效工资3个月;收回版面费报销和科研奖励;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通报批评。
  (通报链接:http://www.nbsdjyy.com/art/2021/11/15/art_10774_635333.html
  四、山东省德州市人民医院张薇薇为第一兼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ROR aggravates myocardialischemia/reperfusion injury”。经查,系存在买卖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1.对第一兼通讯作者张薇薇:撤稿,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公开通报批评,取消晋升职务职称、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资格5年,记入科研诚信信息系统。
  2.对第二作者李莹、第三作者王鹏: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取消晋升职务职称、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资格1年。
  (通报链接:https://www.dzrmyy.cn/tongzhigg/11029.html
  五、山东省临沂市人民医院张建华为第一作者,临沂市人民医院赵锋、临沂市兰陵县人民医院李玉国为通讯作者发表论文“Curcumin Inhibits Proliferation and Soluble   Collagen Synthesis of NIH/3T3 Cell Line by Modulation  of miR-29a and via ERK1/2 and β-catenin Pathways”,经查,系存在论文买卖的学术不端行为。
  1.临沂市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如下:
  (1)对第一作者张建华: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撤稿; 扣罚绩效工资5000元。
  (2)对通讯作者赵锋: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撤稿; 扣罚绩效工资5000元。
  (3)对其他作者宋梅、李维峰: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其1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1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1年。
  2.临沂市兰陵县人民医院对通讯作者李玉国: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2020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通报链接:http://www.ly120.cn/prt/main/scddetl.lay?preview=editor&infoid=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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