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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叶草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发布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1-10-31 11:30:59

2021  9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食叶草新食品原料蛋白酶9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N,N-二甲基-N-2-丙烯基-2-丙烯-1-氯化胺(1:1)与2-丙烯酰胺脱羧基盐酸盐的共聚物5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食叶草等15种“三新食品”公告文本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11013

 

相关链接:解读《关于食叶草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1年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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