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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培训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1-09-26 17:00:46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有关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指导各地理解掌握《内蒙古自治区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2021年版,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做好贯彻落实,按照新标准规范有序开展医院评审,持续加强医院管理工作,现定于2021年9月27日进行《实施细则》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内蒙古自治区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2021年版)解读;

(二)自治区医院评审管理系统介绍。

二、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14:30—18:30。

(二)地点。

1.主会场设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视频会议室。

2.各盟市、旗县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二级及以上医院设分会场。不含中(蒙)医医院、妇幼保健院。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

(二)分会场。

1.各盟市、旗县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股)科(股)长及相关工作负责同志。

2.委直属有关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及科室负责同志。

3.各盟市、旗县二级及以上医院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和科室负责同志。不含中(蒙)医医院、妇幼保健院。

4.推荐的自治区医院评审员(名单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盟市组织辖区内相关人员按时参会。视频会议网络无法覆盖到的医院,由所在盟市统筹安排培训地点。

(二)请各分会场提前测试连接视频信号,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联 系 人:宝 洁

联系电话:0471—6946631

附件:推荐的自治区医院评审员名单

2021年9月23日

字49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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