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二版)的通知
发布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1-09-13 21:02:49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有效应对新冠病毒德尔塔变异株可能引起的疫情,进一步提升全员核酸检测组织实施能力,我们组织专家结合前期工作实践,对《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进行修订,形成了《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二版)》(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1年9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组织实施指南(第二版)
核酸检测是新型冠状病毒(以下简称新冠病毒)感染防控的重要手段。为指导各地做好大规模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划定区域范围内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实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快速高效管控疫情,规范全员核酸检测组织、采样、检测、报告等工作流程,统筹调配核酸检测资源,提高核酸检测质量。500万人口以内的城市,应当在2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必要时可通过省(区、市)内统筹保障。5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应当在3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必要时可申请全国支援。
二、组织实施
(一)党委政府负总责。各级党委政府对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负总责,统筹各级各相关部门,多方联动,扁平化管理。
(二)建立组织机制。要求设区市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下成立核酸检测工作组,由市委常委牵头,组织卫生健康、公安、民政、交通运输、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宣传等相关部门,多方联动,建立扁平化工作机制,出现疫情时紧急启用,统筹协调核酸检测工作。以居民小区楼宇、自然村组、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司、市场、宾馆等为最小单元,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做好全员核酸检测物资的统一购买和统一调配。
(三)制定工作方案。市、县(市、区)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平急结合,可适时开展预警式筛查演练。
(四)组建工作队伍。
1.组建各级核酸采样、样本运送、核酸检测、信息平台技术保障和相应的应急等队伍,明确采样和检测责任区域,全省任一地方启动全员核酸检测时,能立即投入开展工作。各应急队伍保证24小时在岗待命,做好随时出发的各项准备。
2.成立核酸采样督导组,采用分片包干的形式巡回指导各采样点,规范采样、个人防护和交叉感染防控等相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障采样高质高效。
3.成立核酸检测督导组,组织临床检验专家建立巡查蹲点督导机制,对各实验室开展巡查,对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进行蹲点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