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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蒙医)医院现场巡查细则》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1-07-06 11:30:26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中医(蒙医)医院: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2022年度中医医院巡查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9〕316号)要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全区二级及以上中医(蒙医)医院开展医院巡查工作。目前,各医院已按照要求开展了全面自查工作。经研究,从2021年7月开始,自治区、盟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巡查组,在医院自查基础上开展现场巡查。现将《中医(蒙医)医院现场巡查细则》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于2022年1月底前报送巡查工作报告。

联 系 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蒙医药)管理处 李晓静

联系电话:0471—6944929

2021年7月1日

办发11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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