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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全国“爱眼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1-06-07 11:38:32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局,自治区防盲技术指导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263号)要求,为做好全区2021年全国“爱眼日”活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教育厅联合制订了《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全国“爱眼日”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5月25日

 

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全国“爱眼日”活动方案

 

2021年6月6日是第26个全国“爱眼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呼吁全社会增强爱眼护眼意识,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关注普遍的眼健康。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31日至6月18日。

三、活动口号

大力宣传关注全年龄段全生命期眼健康的重要意义,重点关注儿童青少年和老年人两个群体,全方位科普近视、白内障、眼底病等眼病防治(控)知识,提高眼健康知晓度。宣传口号参考如下:

1.加强全民爱眼意识 提高民族健康素质。

2.爱眼护眼始于心 科学用眼践于行。

3.保护视力 从小做起。

4.积极防控近视 共筑光明未来。

5.普及白内障手术 重现年轻“视”界。

6.眼底一张照 眼病早知道。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各地卫生健康、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全国“爱眼日”的契机,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作用,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活动口号,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互动感强的科普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广泛、深入、扎实开展。

(二)组织开展眼科义诊活动。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医疗机构派出眼科专家及技术团队走进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等开展义诊活动,主要进行眼科常见病咨询、筛查、诊断,普及医学常识和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

(三)举办眼健康大讲堂活动。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医疗机构,根据当地的眼科疾病特点,举办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眼健康大讲堂。活动全程要有专家参与,讲授传播的眼健康知识要符合群众需求。活动应当安排在群众方便的时间,使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切实提升群众眼病防治意识,培养正确就医理念。

(四)开展爱眼健康教育活动。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通过课堂、校园电视和广播、宣传栏、班会、班团队日等渠道和形式,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提高中小学生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学校和家长做好中小学生手机、作业、睡眠、读物、体质等管理,引导中小学生注重保护视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五)实施家校协同爱眼活动。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家长信、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知识,督促家长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开展亲子体育健身系列活动,控制孩子在家使用电子产品时长、监督并随时纠正不良读写姿势,保障睡眠时间,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全国“爱眼日”活动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眼健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重要抓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政府积极主导、社会广泛参与、人人尽责尽力的良好局面。

(二)自治区防盲技术指导组要积极协助自治区和各盟市开展全国“爱眼日”活动,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调动眼科工作者及相关人员的积极性,进行眼健康科普宣传和教育推广。

(三)各盟市要制定活动的具体方案或计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联 系 人:张强

联系电话:0471—6944743

邮    箱:yzygj_wjw@nmww.gov.cn

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

联 系 人:王惠韬

联系电话:0471—2857003

邮    箱:twywh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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