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机构行业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1-01-26 14:48:41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蒙医中医医院: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机构行业作风建设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函〔2020〕28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 “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健全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突出各部门和各科室的行风建设主体责任,把行风建设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逐步形成医院牵头抓总、各科室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各部门、科室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行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觉把行风建设工作要求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 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体现“一 岗双责”,确保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有人管、有人干。
二、 严格考核管理
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医疗质量与服务水平管理,完善院科两级质量体系,加强对医疗重点环节的管理,核心制度的落实,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临床科室,严查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对医疗缺陷隐患、诊疗技术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认真执行中医(蒙医)临床技术、诊疗,处方管理等规范,落实处方管理制度,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完善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将行业作风建设纳入科室综合目标考核,并与晋职晋级、评优评先、医师考核、医德考评等挂钩。
三、 加强宣传教育
要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内容的培训学习,采取全员集中培训、科室小范围培训、个人强化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增强职工对纠正“九不准”、“浮拖软、慵懒散”等行风建设重点内容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同时要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用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医务工作人员树立廉洁行医理念,使医务人员始终保持强烈的责任意识,打牢廉洁行医的思想政治基础,提高遵纪守法和维护人民权益的自觉性。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