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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发布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1-01-04 09:09:24

2020年第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2021年将在全国举行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大纲中卫生法规部分内容已调整,详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医学综合考试)〉中卫生法规部分内容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发﹝20207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网上报名时间自202116日至202112124时。请考生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2020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1年须网上报名,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现场审核时间为2021125日至202128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请考生注意安排好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间。

二、实践技能考试

全国考试时间如下:

(一)临床类别:2021610-23日。

(二)中医类别:2021619-27日。

(三)口腔类别:2021619-27日。

(四)公共卫生类别:2021619-20日。

(五)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021623-29

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原则上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两年有效。

三、医学综合考试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如下:

(一)计算机化考试。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821日下午16:30-18:30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16: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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