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职业病诊断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14 09:17:05
各盟市卫生健 康委,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19〕494号)有关要求, 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职业病诊断资格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各地已开展或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的机构中,经理论培训合格的未取得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不包括以前取得内蒙古职业病尘肺病诊断资格医师和通过国家组织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考试并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二、资格类别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类。
三、考试条件
参加考试人员需携带以下证件:
(一)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二)执业医师证 书( 原件和复印件);
(三) 中级 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经培训取得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本人一寸白底正面照片两张。
四、考试内容
申请“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类人员,进行尘肺读片考试。
五、考试方法
报考“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类”的考试人员,参 加“ 尘肺读片”考试 ,时间4小时。
考试具体事宜委托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承办(网址:http:∥www.nmgaqjk.com,电话:0471—5221805)。
六、时间地点
(一)时间。
考试时间: 2020 年 12月15日开始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天骏大酒店。
七、其他事项
(一)违规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取消考试成绩且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1.以虚假信息报名的;
2.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3.考试过程中违反考场纪律情节严重的;
4.报名后无故不参加考试。
(二)参加考试人员要求。
考生需提供有效扫描行程大数据或居民电子健康卡(绿码)参加考试。
(三)请各盟市通知参加职业性尘肺病读片考试的人员按时参加考试。
附件:经审查合格参加职业性尘肺病读片考试人员名单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