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设置呼伦贝尔市第四人民医院的批复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08 15:39:32
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呼伦贝尔市第四人民医院转型建设呼伦贝尔市妇女儿童医院的请示》(呼卫发〔2019〕147号)收悉,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对你委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对拟设置的呼伦贝尔市第四人民医院进行了设置审批前公示。根据审核、公示情况和有关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置呼伦贝尔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该医疗机构的级别和类别:三级专科医院
名称:呼伦贝尔市第四人民医院(呼伦贝尔市妇女儿童医院)
法人代表:徐涛
主要负责人:徐涛
所有制形式:全民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床位数:500张
建筑面积:30593平方米
服务对象:社会
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陵园街2号
诊疗科目:感染性疾病科、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围产医学专业)、儿科(儿科专业、新生儿专业)、妇女保健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肿瘤科、中医科、蒙医科、中西医结合科、麻醉科、病理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临床微生物、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健康体检。
三、特殊诊疗技术应用、大型设备配置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另行审批。
四、建设时间为2020年11月至2023年11月。请于建设有效期限内向我委提出执业注册登记申请,逾期未能完成,此批复自动失效。
五、本批复唯原件具有效力,不作为任何组织和个人融资活动的依据。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