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 第43号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0-11-11 09:55:11
根据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将呼伦贝尔市第四人民医院设置为三级妇女儿童专科医院的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我委拟同意设置。现将拟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呼伦贝尔市第四人民医院(呼伦贝尔市妇女儿童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三级专科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法人代表:徐涛
拟设置医疗机构负责人:徐涛
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全民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数:500张
拟设置医疗机构选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林园街2号
拟设置医疗机构建筑面积:30593万平方米
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置诊疗科目:感染性疾病科、预防保健科、内科(内分泌专业)、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围产医学专业)、儿科(儿科专业、新生儿专业)、妇女保健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肿瘤科、中医科、蒙医科、中西医结合科、麻醉科、病理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临床微生物、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健康体检。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以公示发布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公示单位提出。
受理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联系电话:0471—6946623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