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设置内蒙古一九医院的批复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0-11-06 09:45:53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设置内蒙古一九总综合医院的请示》(呼卫健发〔2020〕117号)收悉,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对你委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对拟设置的内蒙古一九医院进行了设置审批前公示。根据审核、公示情况和有关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置内蒙古一九医院。
二、该医疗机构的级别和类别:三级综合医院
名称:内蒙古一九医院
法人代表:赵香镯
主要负责人:王月文
所有制形式:民营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数:519张
服务对象:社会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玉泉区政府南侧
诊疗科目:内科(心血管专业、肾病学专业、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内分泌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骨科专业、心胸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烧伤整形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科专业、新生儿专业)、儿童保健科、康复科、急诊科、麻醉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感染性疾病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三、特殊诊疗技术应用、大型设备配置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另行审批。
四、建设时间为2020年10月至2022年10月。请于建设有效期限内向我委提出执业注册登记申请,逾期未能完成,此批复自动失效。
五、本批复唯原件具有效力,不作为任何组织和个人融资活动的依据。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