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设置锡林郭勒盟安神医院的批复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0-11-06 09:43:58
锡林郭勒盟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锡林郭勒盟精神病医院“三级专科医院”设置的请示》(锡卫办医字〔2019〕10号)和《关于锡林郭勒盟安神医院“三级专科医院”设置的请示》(锡卫发〔2019〕102号)收悉,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对你委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对拟设置的锡林郭勒盟安神医院进行了设置审批前公示。根据审核、公示情况和有关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置锡林郭勒盟安神医院。
二、该医疗机构的级别和类别: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
名称:锡林郭勒盟安神医院
法人代表:周景树
主要负责人:周景树
所有制形式:全民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床位数:320张
服务对象:社会
地址:锡林浩特市南二环路以北华油奶牛村东侧
诊疗科目: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物质依赖专业、睡眠障碍专业、社区防治专业、临床心理专业、老年精神障碍专业)、急诊医学科、内科(门诊)、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临床微生物、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科、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心理测查专业)。
三、特殊诊疗技术应用、大型设备配置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另行审批。
四、建设时间为2020年10月至2022年10月。请于建设有效期限内向我委提出执业注册登记申请,逾期未能完成,此批复自动失效。
五、本批复唯原件具有效力,不作为任何组织和个人融资活动的依据。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