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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管理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0-11-04 16:49:36

为进一步推进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委托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药物和卫生技术综合评估中心)、药具管理中心组织制订了《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管理指南(试行)》(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yzsmlc@nhc.gov.cn。

二、信函: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邮编:100044。请在信封上注明“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管理指南征求意见”字样。

三、传真:010-6879281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

 

附件: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管理指南(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 

2020年11月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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