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设置赤峰市口腔医院的批复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0-10-30 16:34:05
赤峰市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申请赤峰学院附属医院设置赤峰市口腔医院的请示》(赤卫健字〔2020〕4号)和《关于申请赤峰市口腔医院设置项目的请示》(赤卫医发〔2020〕24号)收悉。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对你委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对拟设置的赤峰市口腔医院进行了设置审批前公示。根据审核、公示情况和有关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置赤峰市口腔医院。
二、该医疗机构的级别和类别:三级口腔专科医院
名称:赤峰市口腔医院
法人代表:张丽敏
主要负责人:王忠军
所有制形式:全民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床位数(牙椅数):50张(100张)
服务对象:社会
地址:赤峰市红山区园林路东三段4号
诊疗科目: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预防保健科、口腔急诊科、牙体牙髓科、儿童口腔科、牙周黏膜科、口腔种植科、口腔综合科、口腔放射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
三、特殊诊疗技术应用、大型设备配置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另行审批。
四、建设时间为2020年10月至2022年10月。请于建设有效期限内向我委提出执业注册登记申请,逾期未能完成,此批复自动失效。
五、本批复唯原件具有效力,不作为任何组织和个人融资活动的依据。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