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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0年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0-10-15 15:34:52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7〕36号)、《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内党办发〔2018〕39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28号)精神,结合全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就2020年度全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评审范围

在全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外(妇、五官)科、内(儿)科、医技、护理、预防医学等医疗卫生专业工作,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2020年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继续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参加2020年全区卫生高级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须成绩达到60分,方可申报参加高级职称评审,并且需在2020年11月15日前登录指定的网站查询和链接打印成绩合格单 (成绩查询网站:http:// www.21wecan.com,成绩合格证明打印网站:http://39.98.188.182/sps/,逾期不打印,系统关闭后将无法补打),其入围合格成绩参加相应资格评审长期有效。

(二)对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职称外语考试不作要求。在全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中对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职称外语不作为申报和评审的必备条件,可作为评审时的参考因素。

(三)严格落实继续医学教育审验要求。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凡申报2020年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需完成2018年、2019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要求,完成2020年30学时公需学习即可(近三年专业科目120学时,公需科目90学时)。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可完成规定学时的1/3即可,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援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自治区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调入或调整到事业单位工作后,当年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不需提供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其他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

1.申报主任医(护、技)师人员业绩方面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加(限前三完成人)国家医药卫生重点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科研成果鉴定、获得科研成果登记证书;

(2)主持省部级重大科研课题或攻关项目,并获得省部级奖项;

(3)在盟市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主持盟市级重大科研课题或攻关项目,并获得盟市级奖项;

(4)在自治区级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须提供任现职以来在国家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发表的代表作论文2篇(字数应在2000字以上,下同)。

在盟市级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在国家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发表的代表作论文1篇。

在旗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需提供能够全面反映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数量和质量的工作总结1篇、反映本人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实践技能有代表性的专题报告1篇、病案分析资料1篇,发表和提交的论文仅作为参考因素。

(5)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或主编、参与编写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或由有关部委教材审定机构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的重要章节(应在5000字以上)。

2.申报副主任医(护、技)师人员业绩方面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加(限前五完成人)国家医药卫生重点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科研成果鉴定、获得科研成果登记证书;

(2)主持或参加(限前三完成人)省部级科研课题并获省部级奖项;

(3)在盟市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主持或参加(限前三完成人)盟市级科研课题并获盟市级奖项;

(4)在自治区级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在国家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发表的代表作论文1篇。

在盟市级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在专业期刊发表的代表作论文1篇。

在旗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需提供能够全面反映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数量和质量的工作总结1篇、提供能够反映本人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实践技能的有代表性的专题报告1篇、病案分析资料1篇,发表和提交的论文仅作为参考因素。

(5)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

3.申报基层卫生正高级、副高级职称人员需要提供能够全面反映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数量和质量的工作总结1篇、提供能够反映本人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实践技能的有代表性的专题报告1篇、病案分析资料1篇。

(五)规范各类申报材料及年限计算要求。

1.申报人员任职资格、学历和免试人员及减免继续教育学时年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2.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2020年10月30日。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得再补报相关材料。

3.根据评审工作实际需要,申报参加卫生健康系列社会化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但申报材料中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六)严格执行城市医师服务基层要求。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要继续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到基层服务实施办法》(内卫发〔2006〕23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卫发〔2009〕17号)等文件执行,未按规定要求完成到基层服务的,不得推荐申报评审。

(七)严格规范病案(专题报告)书写要求。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人员填报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30例以上,每年度不少于20%,个人自行抽取复印2份原始病案。病案须符合《病案书写规范》和医疗核心制度要求,能体现申报者所在职级医生的职责,有申报者的查房、分析、修改和签字等内容,并对整个病历书写的规范性进行把关。病历能反映申报者学术水平与业务技术能力,达到正高或副高级别要求。对于外科病案,应有申报者本人术前讨论、术中记录及术后查房记录。

非临床科室专业人员和不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人员须填写一份专题报告,专题报告要反映本人专业特长和专业技术水平,体现申报者主要学术水平与业务技术能力,达到正高或副高级别要求,字数一般控制在2000—3000字左右。

三、评审政策规定

(一)破格及提前晋升职称政策。

 1.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经单位推荐,可直接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由评委会对其工作业绩、能力和成果进行评价。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4)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5)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6)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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