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 第33号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0-10-09 17:36:18
赤峰学院附属医院申请设置赤峰市口腔医院。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我委拟同意设置。现将拟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赤峰市口腔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三级口腔专科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法人代表:张丽敏
拟设置医疗机构负责人:王忠军
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全民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数(牙椅数):50张(100张)
拟设置医疗机构选址:赤峰市红山区园林路东三段4号
拟设置医疗机构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置科室: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预防保健科、口腔急诊科、牙体牙髓科、儿童口腔科、牙周黏膜科、口腔种植科、口腔综合科、口腔放射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以公示发布之日算起。
受理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联系电话:0471—6946623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