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0-10-09 17:20:58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6〕1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20〕26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计规范〔2017〕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于2020年10月10日组织开展全区2020年度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18级全区统一招收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西医、蒙医、中医类别学员及2016、2017级补考学员。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按照原卫生部、教育部《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完成要求的培训计划,培训及过程考试记录完整、真实;
(二)日常考试、出科考试及年度考试均合格;
(三)报考专业须与培训专业一致。
三、考试形式与专业
结业考试分为专业理论考试及临床实践能力考试,考试专业为西医全科、蒙医全科、中医全科。
(一)专业理论考试。按照原卫生部、教育部《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要求,以西医全科、中医(蒙医)全科基本理论与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为标准,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命题及考试,西医、中医类别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蒙医类别采用纸笔形式。
(二)临床实践能力考试。西医类别按照原卫生部、教育部《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对全科专业临床技能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全科医疗服务技能、预防保健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能、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技能。
蒙医、中医类别按照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要求,主要包括全科医疗服务技能、预防保健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能、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技能。
考试形式为模拟操作或临床操作,分为基本技能操作、专科技能操作及SOAP病历书写三站式考试,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专家命题及考试。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专业理论考试。
1.考试时间。2020年10月10日9:00—10:30。
2.考试地点。设在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具体考试地点由培训基地通知。
(二)临床实践能力考试。
1.考试时间。2020年10月10日14:00。
2.考试地点。设在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具体考试地点由培训基地通知。
五、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
2020年9月19日—24日,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自行组织本基地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员报名结业考试。
考生须打印《2020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试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1份所在培训基地留存,1份报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并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粘贴近期个人免冠证件照(白底,小二寸),加盖基地公章。
(二)资格审核。
2020年9月21日—24日,各培训基地所属盟市卫生健康委科教科、蒙中医科分别对西医、蒙医中医类别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由盟市卫生健康委科教科、蒙中医科确定并通知各培训基地。审核通过后须在《2020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试报名表》上加盖盟市卫生健康委公章。
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2020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试报名表》(附件1)。
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轮转信息审核表》(附件2)。
3.《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轮转登记手册》。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核验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核验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
6.近期免冠小二寸、白底彩色相片2张。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科教科、蒙中医科于9月24日下午下班前,将考生准考证(附件3)盖章后发放至各培训基地,并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电子版报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邮箱,纸质盖章版及《报名表》于9月28日前寄送。
六、考试材料接收
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将考试材料发送至各考试基地。各考试基地接收到考试材料后,按照保密规定,存放到保密室,考试材料启封、发放、回收等要求按照《2020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试考务管理要求》(附件5)执行。各考试基地于9月28日前将考试材料接收人、接收地址及邮箱报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
七、考试基地要求
考试基地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认定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附件4),具有相应的培训学科,且具备相应考试学科的各项考试条件,按照《2020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试考务管理要求》,负责考试的具体实施、评卷、统分等相关工作。
八、结果评定
(一)西医、中医类别理论考试为系统判读成绩;蒙医类别理论考试在基地现场密封阅卷、汇总成绩;临床实践能力考试由考官现场评分,基地汇总成绩。
(二)考试结果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于2020年10月20日前统一公布。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于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通过培训基地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提出书面申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在收到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
(三)专业理论考试和临床实践能力考试均合格者视为结业考试合格。未通过其中任一项者,可就未通过科目申请下一次结业考试。已通过科目成绩3年内有效。
九、证书发放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6〕14号)精神,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统一制式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并负责证书管理。
十、考试费用
结业考试费用由考试基地按照考试考务实际产生费用支出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教学实践部分中支出,不得向个人收取或从补助中扣除。具体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可参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医师资格考试等标准。
十一、相关要求
(一)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试工作,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负责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管理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具体责任到人,各环节单位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好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试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考试期间的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全区2020年助理全科医生结业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本次考试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命题、考试考务等相关具体工作。各相关盟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本辖区内的考试管理、监督工作,保障各项考试工作顺利实施。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具体实施本基地的考试工作,并严格按照考试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好结业考试中的每一个环节。
(三)各相关盟市卫生健康委、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要认真组织好报名、审核及考试实施工作,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考务工作管理手册》执行,加强考风考纪、安全保密等相关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及宣传工作等,避免错报、漏报等现象发生。各相关盟市卫生健康委须组织巡考组赴各培训基地进行巡考,对在考试过程中组织不力、考场混乱、甚至出现考风考纪不良导致严重后果者,将予以严肃处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派出督导组对各考试基地考试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导。
(四)参加结业考试的学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若出现报考资格弄虚作假、考试违纪,经核实后,将取消其参加2020年结业考试的资格,情节严重者按有关法律、制度相应处理,并将全区通报、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处
联 系 人:郝小金、蔡翼德尔
联系电话:0471—64944493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蒙中医药传承发展处
联 系 人:其其格、萨其拉
联系电话:0471—6944321
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乌日图、王雪娟
联系电话:0471—5311121
电子邮箱:zpglfwzx@163.com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济民巷九号
附件:1.2020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试报名表
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轮转信息审核表
3.2020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试准考证
4.2020年助理全科医生结业考试基地及学员人数
5.2020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试考务管理要求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