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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变更锡林郭勒盟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的批复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0-10-09 17:02:39

锡林郭勒盟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申请变更锡林郭勒盟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的请示》(锡卫发〔2020〕177号)收悉,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疾控发〔2019〕52号)要求,经研究,同意你盟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由多伦县变更为锡林浩特市。

请你委按照试点实施方案,指导锡林浩特市尽快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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