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 第36号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0-10-09 16:51:57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申请设置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我委拟同意设置。现将拟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法人代表:孙利东
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全民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拟设置医疗机构选址:东胜区罕台镇
拟设置医疗机构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
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置科室:精神医学科、心理医学科、睡眠医学科、少儿心理科、物质依赖科、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心理检测治疗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以公示发布之日算起。
受理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联系电话:0471—6946623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