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25 15:16:21
国卫医发〔2020〕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通信管理局、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局)、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和国家医保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
国家医保局
2020年9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
服务的指导意见
院前医疗急救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医疗急救、重大活动保障、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