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 第26号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0-08-25 09:24:20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区域性营养创新平台建设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20〕199号)要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前期通过公开征集、集中审评等程序,通过了内蒙古乳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的区域性营养创新平台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30日。
联系电话:0471—6944323(兼传真)
电子邮箱:spyzc_wjw@nmww.gov.cn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