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卫生健康为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0-08-04 20:50:16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为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53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要求做好我区2020年旗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调查评估工作,并提出如下具体工作要求。
一、本次调查对象是全区所有公立旗县级(含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等)综合医院,不含蒙医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请各盟市卫生健康委按照要求组织完成本辖区内旗县医院名单的增补、删减和核对工作,并将修改后的旗县医院名单(附件2)于2020年7月25日前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我委统一将名单报国家卫生健康委重新编制登录账号和密码。
二、各盟市要组织旗县医院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重新统一编制的登录账号和密码(另行下发)登录系统进行信息填报,为保证数据填报质量,我委将委托自治区医院全面质量管理质控中心对旗县医院填报数据质量及进度进行审核管理和通报,确保信息准确。
三、请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内所有旗县医院做好医疗服务能力调查工作,督促医院按要求及时完成2020年旗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调查评估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联 系 人:张 强
联系电话:0471—6944743
电子邮箱:yzygj_wjw@nmww.gov.cn
内蒙古自治区全面质量管理质控中心
联 系 人:于明曦
联系电话:0476—8347723
附件:2020年医疗服务能力调查评估旗县医院名单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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