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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 第20号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0-07-10 16:05:38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按照国家卫健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18-2020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于2020年7月4日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对2020年上半年申请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单位进行了专家评审,现对拟许可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单位进行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配置许可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我委反映。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7月10日—7月16日止。

  受理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471—6944596   汪德国

 

                                                                          2020年7月9日

附件

 

拟配置许可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公示名单

 

                  时间:2020/7/9

地区

配置单位名称

许可设备名称

数量(台)

许可设备性质

许可设备

类型

专家评审结果

呼和浩特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CT

1

新增

64排以上

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MR

1

新增

3.0T

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MR

1

新增

3.0T

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

MR

1

新增

1.5T

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

CT

1

新增

64排以上

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

PET-CT

1

新增

 

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

CT

1

新增

64排以上

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

CT

1

新增

64排以上

通过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

CT

1

新增

64排

通过

内蒙古康复医院(工人疗养院)

MR

1

新增

1.5T

通过

呼和浩特市博爱医院

MR

1

新增

1.5T

暂缓

呼和浩特市博爱医院

CT

1

新增

64排

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第一医院

CT

1

新增

64排

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第一医院

MR

1

新增

3.0T

通过

托克托县医院

CT

1

更新

64排以上

通过

包头市

国药北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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