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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自治区第二批老蒙医药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结业考核补考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0-06-04 09:51:41

内卫办蒙中传承字〔2020〕116号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机关直属单位,高校及附属医院:

根据第二批自治区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结业考核情况,各继承人整改时限为1年,现决定对第二批自治区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进行结业补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第一次结业考核中未通过考核的继承人和需限期整改,并有补考需求的继承人。

二、考核办法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及委机关直属单位,高校及附属医院负责组织专家对本地区、本单位继承人进行补考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对第二批自治区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进行结业考核的通知》(内卫计蒙中字﹝2018﹞490号)要求,进行结业考核补考工作。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及各单位于2020年6月1日前完成补考工作,并将补考总结、继承人考核相关材料和专家名单纸质版报送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蒙中医药传承发展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请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及各单位收集整理有错误的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证书,并将正确的信息汇总上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蒙中医药传承发展处将统一制作正确的证书。

(三)在结业考核补考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联 系 人:李 玲

联系电话:0471—6944321

电子邮箱:1344978442@qq.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对第二批自治区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进行结业考核的通知

         2.继承人结业考核资格审核表

 3.继承人日常继承表现考核表

 4.继承实绩考核表

 5.临床或蒙中医药实践技能考核表

 6.结业论文考核表

 7.继承人结业考核综合评分表

 8.自治区第二批老中医药(蒙医药)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补考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9.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指导老师专用病历

 10.临床(实践)技能考核继承人专用病历

 11.论文评阅意见书

         12.继承人结业补考须准备的材料(仅供参考)

 13.自治区第二批老中医药(蒙医药)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补考人员名单

 14.需要修改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证书信息表

2020年5月12日

附件办字1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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