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3-09 17:46:17
内卫办医字〔2020〕64号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6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精准制订差异化管理措施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管理要求,根据本地区疫情风险等级划分和相应的防控策略,制订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医疗服务管理措施,在科学合理防控的基础上,恢复和保障正常的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二、落实落细医疗服务工作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疫情期间不同地区医疗服务重点任务要求,合理调配医疗资源,指导辖区医疗机构有序推动、逐步加强日常医疗服务管理,实施重点人群分类救治,保障不同群体患者医疗需求。继续做好发热门诊病例监测、发现和报告,持续加强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最大限度减少医院感染发生,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优势作用
依托官方网站等公开规范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疫情防控和医疗机构有关诊疗服务信息,便于群众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精准引导合理选择就医。借助“互联网+”依法开展网上义务咨询等服务,拓展线上医疗服务空间,缓解线下门诊压力。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