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试运行的批复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19-10-08 09:30:04
内卫妇幼字〔2019〕402号
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你院《关于开展宫腔内夫精人工授精(AIH)试运行的请示》(内妇保院字〔2019〕102号)收悉。按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精子库评审、审核和审批管理程序》、《关于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审批的补充规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从国家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信息系统随机抽取5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于2019年9月5日对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AIH)试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评审,依据专家组的评审结论,经研究,同意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
机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执业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察哈尔大街北侧、哈拉沁路东侧
技术项目:夫精人工授精(AIH)
运行状态:试运行
请你院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继续强化管理措施,加强理论学习,完善制度规范,不断提高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服务水平。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