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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设立自治区远程病理诊断指导中心的批复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19-10-08 09:04:59

内卫医字〔2019〕391号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你院《关于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病理会诊中心的请示》(第一附院报〔2018〕28号)收悉。根据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肿瘤病理远程会诊及质控网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0)160号〕和《关于印发病理远程会诊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医质控函〔2015〕2号)相关要求,按照自治区“互联网+远程医疗”项目安排和推进临床病理工作“县级医院检查、盟市级医院诊断”思路,经研究,同意依托你院建立自治区远程病理诊断指导中心。指导中心负责:指导盟市级远程病理诊断中心和自治区级三级医院疑难病理远程诊断中心建设并开展远程病理诊断质量控制工作,对其提交的疑难病理进行远程会诊,承担全区盟市级医院病理诊断医师以及县级以上病理切片技师相关技术、技能的远程培训工作任务。在开展指导工作的同时,面向医疗机构提供远程病理诊断和会诊服务。

你院要基于自治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搭建疑难病理远程会诊平台(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在自治区健康信息平台上提供病理远程会诊平台技术支持),指导各盟市分别建立病理远程诊断会诊中心,逐步建立全区病理远程诊断会诊体系;在全区范围内遴选并组建病理会诊专家库,定期组织专家通过远程讲座或现场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支持指导,提高各级医院病理诊断水平,提高旗县级以上医院病理切片技师技术水平。

此复。

2019年9月10日

抄送: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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