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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改善蒙医中医医院服务放大医改惠民效果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9-23 03:41:31

内卫蒙中管理字〔2019〕349号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蒙医中医医院:

为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方便群众看中医进一步改善中医医院服务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9〕183号)精神,为更好地方便群众应用中医药(蒙医药),在继续深入实施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针对群众看病就医的难点、痛点、堵点,近期在各级各类蒙医中医医院中加快推广实施一批优化流程、改善服务的措施,不断提升患者看蒙医中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放大医改惠民效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措施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深化医改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充分发挥中医药(蒙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坚定不移推动中医药(蒙医药)改革落地见效、惠及人民群众。重点要推进落实全区中医药(蒙医药)改革发展现场培训会议和《振兴中医药(蒙医药)行动2019年推进方案》中改革攻坚和便民惠民举措相关要求,提出以下主要措施:

(一)建设便民就医导航专栏和智能导诊系统,方便群众获取看病就医信息。

各级蒙医中医医院要在医院大厅明显位置或在医院网站公示蒙医中医医师和蒙医中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相关信息,方便群众获取看病就医信息。三级蒙医中医医院要配置智能导诊系统,利用现代医疗信息化手段,让广大患者有序、轻松就医,改善患者的就医体验,提高医院服务水平。(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自治区将配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政府网站和中国中医药报官网等网站建设开通便民就医导航专栏,提供全国二级以上蒙医中医医院、蒙医中医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以及全国名老蒙医中医等基本信息,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蒙医中医医疗信息查询途径,满足群众随时随地获取到真实权威的蒙医中医医院和蒙医中医专科等信息。(2019年8月底前开通)

各级蒙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维护好全国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系统相关中医药(蒙医药)信息,按照要求及时变更和注册,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信息和全国名老蒙医中医等人员信息发生变动的,要及时反馈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二)进一步改造优化蒙医中医医院服务流程,让患者少跑路,减少患者等待时间。

自治区级蒙医中医医院要开通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网站、电话自助机、诊间、现场预约等至少3种以上预约方式,并逐步增加网上预约号源比例。力争预约诊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预约时段精准到30分钟以内。其他三级蒙医中医医院也要积极改进预约方式。(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在三级蒙医中医医疗机构推广“一站式服务”,把印章、票据、医保政策咨询等功能窗口前移整合,让群众“少排队”“少跑路”“少等待”。(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自治区中医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要在2019年8月底前完成,其他三级蒙医中医医院要在12月底前完成)

三级蒙医中医医院要配置床头电子缴费系统或移动POS机,为出院患者提供无假日床头结账,加快出院手续办理,让患者和家属少跑腿。要完善转诊、转院服务流程,医护人员与患者在床边进行沟通,并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疏通就医转诊通道,实现医疗服务无缝衔接。(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三)优化蒙医中医服务,提升中医药(蒙医药)惠民效果。

二级以上蒙医中医医院要在病房设立综合治疗室、在门诊设立综合治疗区,为患者提供融药物与非药物于一体的综合治疗手段,让科室、专家、技术围着患者转,提供多样化蒙医中医服务。(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二级以上蒙医中医医院要负责免费培训乡村医生中医药(蒙医药)知识和技能,提升乡村医生运用中医药(蒙医药)防病治病能力,方便基层群众更好地享有中医药(蒙医药)服务。(持续推进)

二级以上蒙医中医医院要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苏木乡镇卫生院,向群众推广八段锦、五禽戏、太极操或3-5项刮痧、拔罐、药浴、捏脊、按揉等蒙医中医养生、保健、康复适宜技术,让每个家庭至少有1人掌握至少1项居家保健技术,提升群众自我健康保健能力。(持续推进)

二级以上蒙医中医医院的蒙医师中医师积极参加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提供蒙医中医健康处方,指导群众按照不同体质、不同季节进行养生、保健和康复,提升“治未病”预防保健能力。(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加强完善后勤等服务,改善就医环境。

各级蒙医中医医院对院内导诊标示指示牌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改,使导诊更准确、更清楚,让群众看病不“迷路”。(2019年8月底前完成)

按照“数量充足、方便可及、干净整洁、管护有序”的要求,开展蒙医中医医院厕所整洁专项行动,所有蒙医中医医院的厕所全面达到干净、卫生和整洁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按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蒙医中医医院要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消除消防安全隐患。(2019年8月底前至少完成一次排查整改工作)

(五)加大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力度,增进患者人文关怀。

自治区级蒙医中医医院全部设立医务社工部门,配备医务社工,开通患者服务中心,统筹协调解决患者相关需求,配合开展医疗工作。(2019年8月底前完成)

自治区级蒙医中医医院全部推行志愿者服务,鼓励更多的医务人员、医学生和有爱心的社会人士经过培训后为患者提供志愿者服务,重点为无陪护的高龄患者、孕产妇和残障人士提供就医陪护服务。(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三级蒙医中医医院要疏通就医“绿色通道”,培养医院社工、志愿者和导医团队,专人引导患者就诊,方便患者有序就医。(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六) 建立健全蒙药中药药事管理质控体系,合理规范使用蒙药中药。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自治区中医医院作为我区蒙药中药质量控制中心,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质控中心的作用,研究制定蒙药中药药事管理相关质控标准、工作规范、技术流程等,组织开展蒙药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包括验收、调剂、煎煮等)、蒙药中药合理应用等质控工作,对自治区蒙医中医医疗机构蒙药中药药事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对质控工作进行总结形成质控报告。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要积极探索建立地市级蒙药中药药事管理质控中心,逐步完善辖区内蒙药中药药事管理质控体系。(持续推进)

三级蒙医中医医院要定期组织开展蒙药中药药事管理相关政策和管理培训,积极推进蒙药中药药事管理质控信息化建设,并组织开展交流,不断提升自治区蒙医中医医疗机构的蒙药中药药事管理水平。(持续推进)

对使用小包装蒙药中药饮片的医疗机构,要加强饮片质量管理,并倡导以选择使用可降解环保材料为包装的产品为主。

(七)推动优质蒙医中医资源下沉基层,方便群众更好地享受优质高效中医药(蒙医药)服务。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要求,旗县蒙医中医医院要牵头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城市蒙医中医医院要牵头组建网格化紧密型医疗集团,代表区域蒙医中医医疗水平的蒙医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蒙医中医临床科室组建蒙医中医专科联盟,推动高水平中医药(蒙医药)人才、技术、管理等下沉基层。(持续推进)

按照三级蒙医中医医院对口帮扶贫困旗县蒙医中医医院工作部署,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三级蒙医中医医院,要选派管理和技术人员担任受援医院院长或副院长、护理部主任及学科带头人,每批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组团”、“压茬”帮助贫困旗县县级医院针对当地疾病谱和医院实际需求,每年新建一个蒙医中医特色专科,定期开展巡诊、义诊服务,让贫困地区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水平的优质医疗服务。(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开展高水平蒙医中医医师团队下基层活动。自治区级蒙医中医医院以知名专家团队形式(原则上每个医院团队数不少于10个),至少每半个月里利用半天时间,深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诊,方便群众就近享受三级医院的蒙医中医医师诊疗服务。鼓励自治区级蒙医中医医院知名专家增加普通专家门诊的出诊次数。(自治区级蒙医中医医院2019年8月底前开展)

二、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便民惠民。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和3所自治区级蒙医中医医院要高度重视,以“为民服务解难题”为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细化各项措施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倒排时间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同时,盟市、旗县要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同进一步改善蒙医中医医院服务具体举措结合起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注重实际效果,解决实质问题,持续强化便民惠民效果。

(二)认真落实要求,切实提升获得感。各级各类蒙医中医医院,特别是3所自治区级蒙医中医医院一把手要亲自负责,确保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以实施上述主要措施为重点推出一批方便群众、改善服务的具体措施,不断改善环境、提高质量、优化服务,提高患者获得感和满意度。请各盟市蒙中医药管理部门和3所自治区级蒙医中医医院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填报有关任务进展情况,报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三)加大宣传力度,典型示范引领。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和3所自治区级蒙医中医医院要将宣传工作与方便群众看蒙医中医、改善蒙医中医医院服务同步推进,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时要同步制定宣传方案,不断发掘、树立和推广先进典型。各部门要加强同宣传部门和各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做到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宣传与新兴媒体宣传相结合,确保持续宣传改善医院服务典型和成效。

(四)强化指导督促,推进落实成效。各级蒙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在指导和督促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落实情况时,加强对进一步改善蒙医中医医院服务具体措施落实情况的指导督促。同时,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把此项工作列入振兴中医药(蒙医药)行动2019年推进工作任务目标考核中,与便民惠民举措同步考核。

请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认真组织,广泛动员,部署各级蒙医中医医院开展方便群众看蒙医中医、进一步改善蒙医中医医院服务各项举措,放大医改惠民效果。请于2019年8月30日和2020年1月6日前将附件1(自治区级蒙医中医医院填写)、附件2(盟市、旗县级蒙医中医医院填写)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后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联 系 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蒙中医药管理处  李晓静

联系电话:0471—6944929

电子邮箱:543525987@qq.com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8号楼

附件:1.进一步改善蒙医中医医院服务工作情况报送表(自治区级蒙医中医医院填写)

        2.进一步改善蒙医中医医院服务工作情况报送表(盟市、旗县级蒙医中医医院填写)

2019年8月8日

附件字34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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