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蒙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19-09-17 02:11:09
内卫办蒙中传承字〔2019〕70号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
为做好第四批全国蒙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具备较扎实的蒙医药理论基础和较丰富的临床经验的蒙医主任医师为培养对象,以医德并修、医文融合、医理并重、医药兼通为主线,通过为期3年的经典研修、跟师学习、临床实践和素养提升,培养一批医德优良、理论深厚、医术精湛的蒙医临床优秀人才。
二、培训要求
(一)研修学员要根据内蒙古医科大学的课程安排,参加集中理论培训和强素养课程,学习掌握蒙医药经典著作理论和综合人文知识,提高自身综合能力。
(二)研修学员要按要求完成临床实践,在1个以上全国名老蒙医药专家或蒙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3个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专科)进行游学(附件1)。
(三)研修学员要拜2位以上国医大师、全国名医、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省级名蒙医为师(名单见附件2),学习名老蒙医药专家医德医风,领悟和继承其学术思想及临证精华,并与指导老师签订《师承协议书》(附件3)。
三、组织实施
(一)内蒙古医科大学要做好集中理论和强素养培训工作,按时完成研修学员理论培训任务。
(二)各全国名老蒙医药专家或蒙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专科)依托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研修学员在工作室和重点专科临床实践游学工作,确保研修学员完成临床游学任务。
(三)研修学员与指导老师签订《师承协议书》,于2019年8月16日前报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联 系 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蒙中医传承发展处 李 玲
联系电话:0471—6944321
电子邮箱:13449787442@qq.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全国名老蒙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重点学科(专科)名单。
2.内蒙古自治区名蒙医名单
3.全国蒙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师承协议书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