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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公立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讲医改、见行动、出成效”活动巡讲工作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19-09-17 02:01:58

内卫办体改字〔2019〕52号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有关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为切实守住公立医院维护公益性的初心,担当起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新使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公立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讲医改、见行动、出成效”活动的通知》(内卫计体改字〔2019〕136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区范围内巡讲工作通知如下:

一、巡讲时间

8月1日—8月31日,对每个盟市具体巡讲时间另行通知。

二、巡讲场次、地点、对象

每个盟市至少巡讲2场,根据各盟市实际可适当增加巡讲场次。巡讲地点设在盟市公立医院。巡讲对象尽量覆盖盟市和旗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人、体改工作负责人、旗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书记、院长以及行政干部。

三、巡讲组织

自治区和各盟市要积极协调沟通,确定讲座时间、地点及流程等事项,确保巡讲活动达到预期目的。为增进巡讲实效,每场巡讲活动要有交流环节,帮助解决各地各医院在推进医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联 系 人:刘旭光、田  军

联系电话:0471—6946049(传真)

电子邮箱:nmgwjwtgc@126.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讲医改活动巡讲团成员名单

2019年8月1日

附件办字5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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